发布时间:2006-04-28 作者:成都工具检测所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申报条件 |
006 |
数控刀具(孔加工刀具) |
2005年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 |
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实物质量指标[006.数控刀具(孔加工刀具)]
1. 切削速度
2. 孔径精度
3. 孔粗糙度
申报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申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行业前列。
5、产品按照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组织生产。
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8、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
凡有一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1、使用国(境)外商标的。
2、列入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等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
3、在近三年内,有被(直辖市、自治区)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判为不合格经历的。
4、在近三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不合格经历的;或者出现出口产品遭到国外索赔的。
5、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6、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时间 |
内容 |
责任人 |
4月下旬 |
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决定是否申报。申报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告之书》。 |
企业法人代表 |
4月下旬~6月26日前 |
申报企业填写《中国名牌申请表》,收集、整理证明材料,制作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所在省(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企业工作人员 |
4月下旬~5月9日前 |
部分申报企业填写“部分消费类申报产品2005年销售区域分布表”,交所在省(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企业工作人员 |
5月9日前 |
部分消费类产品申报企业登陆中国质量监督网(www.cqs.gov.cn)进行填报。 |
企业工作人员 |
5月9日前 |
向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报送全省(市、区)“部分消费类申报产品2005年销售区域分布表”。 |
省(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工作人员 |
6月2日前 |
受理申报材料,并向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报送全省(市、区)申报企业公示数据及公示载体。 |
省(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工作人员 |
6月5日9时~6月11日17时 |
对初审合格企业,在省局网站或各地主要媒体的显要位置进行公示。 |
省(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 |
6月5日开始 |
调查核实公示后反映的情况,对存在问题、虚报数据的,取消资格。 |
国家质检总局、中国名推委 |
6月5日~6月11日 |
初审合格企业登陆中国质量监督网(www.cqs.gov.cn)进行网上申报。 |
企业工作人员 |
6月5日开始 |
根据网上申报的企业名单安排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国家质检总局 |
6月26日前 |
向中国名推委报送中国名牌年鉴电子文本。 |
企业工作人员 |
6月26日前 |
将推荐企业的汇总名单以及所有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一份)及总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两份),同时发送汇总名单的电子邮件。 |
省(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工作人员 |
2006中国名牌申报通知.doc
下载地址:http://www.chinamp.org/orderform/fujian/200612.doc
文件包含内容:
1.2006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编号及申报条件
2.《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告知书》
3.中国名牌产品申请表
4.2006年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实物质量指标
5.部分消费类申报产品2005年销售区域分布表
6.企业提供年鉴电子文本要求
7.2006年申报中国名牌产品企业数据省级公示表